更新时间:2026-07-10 15:08:51
求解答,词语「法定证据制度」是什么意思?再说说法定证据制度有什么含义?
法定证据制度亦称“形式证据制度”。指法律预先机械地规定证据的证明力;执法者须依法定条件去判断证据来认定事实。法定证据制度曾盛行于欧洲16-18世纪,其特征是,证据有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据之分;不完全证据又有多半完全,少半完全之分;两个或几个不完全证据可构成一个完全证据,有僧侣作证优于世俗者,显贵者作证优于普通人等规定。中国古代也有某些法定证据形式,如《唐律·疏议》有“称众者,三人以上明证其事,始合定罪”。规定只要有三个以上的人证即可认定应证事实。世界各国现虽已取消了法定证据制度,但以权代法、长官意志,脱离实际、主观臆断的司法意识仍有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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